TWD
Toggle navigation
首頁
最新消息
關於德美
服務項目
常見問答
相關連結
聯絡我們
服務項目
其他地政相關業務
代發存證信函
代理申請國有地承租承買
法院拍賣
法院非訴訟案件
不動產交易相關
協助接洽貸款銀行
代理撰擬不動產契約及簽證
產權調查
不動產稅務
不動產登記
代理申請各類土地及建物測量
其他登記
房屋及土地移轉登記
代理申請國有地承租承買
代理向國有財產局申請國有地承租承買服務。
分享到
早期較沒有土地、建物權利的概念,有可能發生已建屋住在某處好幾十年了,但卻收到國有財產局發文告知說建物所在的土地是屬於國有的,民眾遇到這類情形,可先不必驚慌,若是符合在民國82年7月21日前已實際使用的條件,並願意繳清歷年使用補償金,可先準備相關文件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承租,經審核通過後即可解決土地無權使用的問題;另外,若符合特定條件亦可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承租耕地、農業用地(農作、畜牧、養殖、造林),您可向代書洽詢相關事宜。
撥打電話
加入好友
為提供您最佳個人化且即時的服務,本網站透過使用"Cookies"記錄與存取您的瀏覽使用訊息。當您使用本網站,即表示您同意Cookies技術支援。
Learn more
接受並關閉